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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结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2-07-26 10:33:00

在现代社会里,r&d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这一点在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生物医药企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通过r&d活动,生物医药企业可以更有效地开发出新产品、对老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而可以节约其经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且,生物医药企业可以形成自己的优势产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制高点,获得先发优势;与此同时,生物医药企业的r&d活动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而融资渠道的宽窄、深浅直接影响着公司的r&d投资资金。因此,加强对企业的r&d融资渠道管理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r&d融资渠道结构现状分析

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股权融资(通过筹集资本或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利润再投资(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银行贷款、商业信用、政府资助等方式。上述融资渠道构成了企业的融资渠道结构。而目前我国生物医药企业r&d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为企业利润再投资,具体的融资渠道结构如下:

(一)股权性r&d融资罕见

股权融资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为筹集资本,这种方式为以r&d新产品为公司目标的任务型公司所采用;第二种为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这种方式为上市公司所采用。当前资本市场低迷,而任务型的公司并不多见,因此,利用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取的资金并不多。

(二)利润再投资是绝大部分企业r&d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投入比例低于相关标准

相关资料表明,我国企业的意向融资顺序大体为“利润再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这与“啄序理论”相违背;而从融资规模来看,生物医药企业r&d资金提取比例多集中在[3%,5%]这个区间,而根据国家的相关指导,高新技术企业r&d资金提取比例应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而国外企业则甚至超过10%。绝大部分企业尚未达到国家要求,也远远低于国外企业。

(三)r&d融资中银行借款比例不确定,如为单纯的r&d融资,很难获得银行借款

由于大多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直接目的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扩大规模生产,而不是为了单纯的r&d活动,而在获得贷款后,企业有可能将部分贷款用于r&d活动,而企业对该部分贷款也没有专门的管理。因此,很难分清楚银行贷款有没有、究竟有多少用于r&d活动,银行贷款占r&d融资的比例无法确定。但若为单纯的r&d融资,由于银行的谨慎态度,不愿承担r&d的高风险,因为银行不会提供专门的贷款用于企业的r&d活动。

(四)部分企业利用商业信用筹集r&d资金

利用商业信用的方式又包括两种:一种为通过r&d项目的新产品客户预先收取一定的款项,若项目失败,则该资金可以不用全部归还;另一种为与合作投资者共同开发,利用自己的信誉寻找可以信赖的合作者,而两种方式的最终结果都分散了r&d活动的风险。但利用这种方式筹集资金的也只是部分企业,而且金额也非常有限。

(五)政府资助的r&d资金占资金总需求的比例不大

大约只有10%的r&d总需求资金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作为高新技术行业,其r&d活动相对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该比例并不大。

二、r&d资金短缺和融资渠道狭窄的矛盾分析

生物医药行业迅速发展,需要更多的r&d资金的投入,因此要扩大r&d资金的投入。而目前我国r&d融资渠道单一,导致企业r&d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企业除应扩大利润再投资外,应更多地借助于外部资本。但在当前的融资市场上,要通过外部资本来获得r&d资金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因为:

(一)r&d活动的特殊性使其融资渠道有限

一般来说,高新技术企业的r&d活动具有风险较大、结果不确定、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不熟悉行业动态及投资特点的投资者将会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前止步;而当公司的资产是无形资产如技术、商业机密等时,从传统渠道外部融资则会更为困难。

(二)银行不愿意提供资金扶持

1.上述r&d活动的特殊性,使银行望而止步;2.银行贷款成本较高,包括r&d投资项目评估的成本;3.当前银行呆坏账金额较多,为控制风险,银行严格控制了贷款的条件,并追究责任到个人,使放贷人员在放贷过程中更趋于谨慎;4.绝大多数公司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不能获得贷款担保,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银行不太可能把有限的资金放贷给高风险的r&d项目。

(三)政府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的科技投入非常有限,面对众多的企业r&d项目,这部分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如前所述,政府投入的仅占总资金需求的10%左右。而且,在资金投入方向上,也呈现出“嫌贫爱富”和“轻实验性研究,重应用研究”的倾向,大企业、风险较小的应用性开发项目获得的政府扶持更多,而更需求政府扶持的中小企业、风险较大的基础研究型项目获得的r&d资金较少。这种情况极大地降低了政府扶持资金的效用。

(四)资本市场不能为企业的r&d筹集资金

这主要表现为:1.我国主板市场缺少层次,只能为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进入,且当前资本市场乏力,大企业为防止股权稀释也不一定愿意利用资本市场筹集r&d资金;2.虽然创业板市场对企业入市的要求比主板市场低,但对技术还不成熟急需资金的中小型生物制药企业来说,保荐人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等限定都是一道壁垒;3.中小企业板建立时间尚短,需要生物制药企业和具有战略眼光的投资人有足够的时间去认识这个市场。只有经历了资金供求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之后市场才能繁荣,而这个过程决不是一个瞬间。

(五)商业信用参差不齐,难以区分

我国企业的商业信用普遍不佳,这就导致了相关机构在提供资金过程中,担心资金的回收问题。而且,目前我国相关的信用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没有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故相关机构无法分清楚参差不齐的众多企业的信誉,在提供资金过程中心存顾虑。

(六)信息传递不畅顺

信息传递不畅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r&d融资过程中,部分企业有时为达到融资目的而不惜制造虚假数据或隐瞒不利数据以符合相关标准(如银行贷款标准、政府资金扶持中的关于自有资金比例的标准等)。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投资机构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方,他们无法了解企业真正的情况,因此,不敢贸然提供r&d资金。2.由于信息障碍双方无法了解各自的需要,而若通过营利性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的寻租费用一般来说都不低,导致交易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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